酒店旅馆吸音板噪声级
发布时间:2012-11-24 13:55:07
对于舒适、高雅的宾馆、酒店,除了配置各项有关设备和设施外,还需进行吸声降噪的声学设计和装修。国家于1988年3月在国家标准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》(GBJ118-88)中规定:对于高等级的宾馆、酒店,其室内允许噪声级应符合下表的要求:
室内允许噪声级(昼间)
房 间 名称 | 客房 | 会议室 | 多用途大厅 | 办公室 | 餐厅、宴会厅 | |
允许噪声级(dB) | 特级 | ≤35 | ≤40 | ≤40 | ≤45 | ≤50 |
一级 | ≤40 | ≤45 | ≤45 | ≤50 | ≤55 |
规 范》要求:走廊两侧配置客房时,宜在走廊内采用吸声处理措施;中型会议室、多用途大厅,应有混响时间的设计,其体型应考虑声扩散和避免严重的声学缺陷;客 房之间的送风和排气管道,必须采取消声处理措施,设置相当于毗邻客房间隔墙隔声量的消声装置;设在客房楼内的餐厅、锅炉房、冷却塔等,应自成一区,并应采 取隔声、隔振措施。
对于酒店、宾馆中的娱乐设施、康乐设施、餐厅、宴会厅,都需要作吸声降噪处理,以便给客人提供舒适、高雅的环境。